当前位置:首页>鹤浦镇南田涂养殖塘承包项目A标招标公告
1.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鹤浦镇南田涂养殖塘承包项目A标,招标人为宁波金宝岛养殖开发有限公司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。
2.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项目地点:位于鹤浦镇红卫塘;
项目标价:每亩塘租起标价为3100元起。(不能低于3100元/亩)
规 模:总面积1399.58亩
发包用途:用于梭子蟹,小白虾,贝类等水产养殖。
承 包 期:一年
3.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①注册地在鹤浦镇的水产品加工或养殖企业;②注册地在鹤浦镇的2012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水产专业合作社;③注册地在鹤浦镇的2016年度纳税5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。
3.2其他说明:①每亩塘租起标价为3100元起。(不能低于3100元/亩)
②一年承包款中标后一次性付清。
3.3 投标申请受理
受理时间:2017年4月5 日至2017年4 月 8 日16:30时止。
受理地点: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(丹城象山港路415号)。
报名携带证件:
①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(工商执照);
②企业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;
(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,原件备查)
备注:1、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。
2、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。
3、每亩塘租起标价为3100元起。(不能低于3100元/亩)。
4、一年承包款中标后一次性付清。
4.招标文件的获取
4.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17年 4 月 5 日至2017年 4 月 10 日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08:30时11:30时,下午14:00时至17:00时(北京时间,下同),在 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(象山港路415号一楼)购买招标文件。
4.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,售后不退。图纸押金/元,在退还图纸时退还(不计利息)。
5.投标保证金
投标保证金金额:800万元整,且需在开标前打入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外账户[账户:231000001936064 银行:鹤浦信用社],具体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。
(中标后发包方可将保证金直接转为承包款和押金)
6.投标文件的递交
6.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1 日 9 时 30 分,地点为象山县鹤浦镇第五海洋渔业公司2楼会议室。
6.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7.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。
8.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宁波金宝岛养殖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: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
地 址: 鹤浦镇内 地 址:象山港路415号
邮 编: 315730 邮 编: 315700
联 系人: 蒋航海 联 系 人: 郑梦诗
电 话: 13586897778 电话/传真: 0574-65656202
转自:http://www.xiangshan.gov.cn/art/2017/4/5/art_709_498826.html